
▲会议速记
在日常工作中,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是两种常见的会议文书,但很多人却混淆使用。事实上,这两者在性质、写法和功能上都有着本质区别。下面杭州会议服务公司伍方从“法律地位”“内容特点”“写作方式”“功能作用”“形成时间”“格式”“归档要求”等方面加以说明。
一、性质与法律地位的差异
会议记录是会议情况的原始记录,它属于事务文书,只是会议内容的客观纪实材料,不是正式公文。会议记录一般不公开,无须传达或传阅,只作资料存档。会议纪要则是正式的公文文种,是法定行政公文。它用于记载、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,具有行政约束力,通常要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传阅,要求贯彻执行。这一性质差异决定了两者在法律地位和应用场景上的根本不同。会议记录强调原始性和客观性,而会议纪要则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。
二、内容特点与写作方式
会议记录的内容要求原原本本记录原文原意,无选择性、提要性,越详细越好。它必须随着会议进程实时进行,力求完整还原会议全过程。记录人员需要准确记录会议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出席人员、主持人等基本信息,以及发言内容、争议焦点、决议事项等动态信息。
会议纪要则有选择性、提要性,不一定要包含所有会议内容。它是在会议结束后,基于会议记录加工整理而成,集中反映会议的精神实质,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鲜明的政策性。会议纪要通常采用第三人称写法,以“会议认为”、“会议指出”、“会议决定”等表述主体,反映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。
三、功能作用与使用对象
会议记录的功能主要体现在资料存档和备查方面。它不具备指导工作的作用,一般不向上级报送,也不向下级分发,主要作为内部资料用于进一步研究问题和检查总结工作的依据。
会议纪要经过上级机关审批后,可作为正式文件印发,有的还直接在报刊上发表,让有关单位贯彻执行,因此它对工作有指导作用。
会议记录遵循“有会必录”的原则,凡属正式会议都要作记录;而会议纪要主要记述重要会议情况,只有当需要向上级汇报或向下级传达会议精神时,才有必要将会议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。
四、形成时间与处理流程
会议记录是会议期间的实时产物,记录人员需要随会议进程进行记录,保证记录的即时性和准确性。会议纪要则是会后整理的成果,需要在会议结束后,对会议记录进行提炼、归纳和加工,形成有条理、有重点的公文。在处理流程上,会议记录通常由记录人员在会议现场完成,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;而会议纪要需要经过起草、审核、签发等正式公文处理程序。
五、格式与归档要求的区别
会议记录的格式相对简单,主要包括会议基本情况(名称、时间、地点等)和会议内容(发言、决议等)两部分。会议记录一般使用专用记录本或记录表格,记录者需签名。会议纪要则有严格的公文格式要求,包括标题、文号、正文、结尾等部分。标题通常采用“会议名称+纪要”的形式,正文需要概括会议主要内容、议定事项等。
在归档方面,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都需要作为永久档案保管。根据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,会议记录一般一次会议为一件,会议记录一年一本的,一本为一件。
六、实用指南与常见误区
1.会议记录的实用技巧
记录人员应提前到达会场,准备好记录位置和工具;掌握“一快、二要、三省、四代”的技巧——记得快、择要而记、正确使用省略法、用简便写法代替复杂写法。重点记录会议中心议题、争议焦点、权威人士言论、总结性言论以及议决事项等关键内容。
2.会议纪要的写作方法
可采用集中概述法(适用于小型会议)、分项叙述法(适用于大中型会议)或发言提要法(需要反映不同意见时)。写作时要突出中心,注意吸收正确意见,做到条理化、理论化,同时忠于会议实际内容。
3.常见误区提醒
避免将会议记录简单等同于会议纪要。会议纪要不是会议记录的简单精简版,而是对会议精神的提炼和升华。注意会议纪要以第三人称表述,反映集体意志而非个人观点。
写在最后
正确区分并应用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,能够显著提升会议效率和执行力。会议记录是会议过程的真实还原,是组织记忆的基石;会议纪要是会议精神的精炼总结,是行动指南的依据。只有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议文书形式,才能让每一次会议都产生真正价值,而非流于形式。
(文章作者:邓兴)









